各教学点:
为迎接省教育厅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促进成人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职成〔2015〕2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结合《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评估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和《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检查评估细则(试行)》、《福建省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统称为《评估细则》),决定对我校所属各教学点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已经审批备案的函授站。
二、检查内容和目的
以《基本标准》和《评估细则》为依据,主要检查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管理情况。通过检查,全面了解教学点的函授教学和管理情况,总结教学点教学管理经验,查找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教学环节管理,保证函授教学质量,为迎接省教育厅教学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教学点自查
各教学点在前期填报《福建省高等院校继续教育调查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办学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查找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并形成一份自查报告,于7.1前提交我校。
(二)学校检查
我校将于7月份,采用听取站点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站点办学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各教学点准备好汇报报告(PPT形式),并根据《评估细则》整理好相关材料。
(三)上级教育部门检查
省教育厅将在9月份,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部分教学点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并于10月份公布结果。
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评估基本标准(试行)》、《福建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站点检查评估细则(试行)》、《福建省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厦门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