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集美区“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报名通知

集美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和《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厦 门市委、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系列鼓励政策规定,现将有关本区企业在职员工、失业人员参加“高技能人才”(职业技 术工种)培训与鉴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厦门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家人社部核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厦门市人社局核准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定点单位)。

三、报名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楼2号负一层(建设银行学府支行隔壁)。

四、上班时间:上午09:00-下午18:00(周末和午间不休息)。

    五、报名电话:0592-6291262肖老师,6291259黄老师,许老师,2189165庄老师。

六、培训补贴对象:本区失业人员、本区企业在职员工。

七、高技能人才培训与鉴定职业工种目录

考试

方式

职业工种

高级/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鉴定费

培训费

耗材费

省统考

★会展策划师

290

1800

/

11月中旬

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报名考试费和培训费可获得全额补贴报销,另加享受培训生活补助费1000元

 

 

 

自主安排

 

★物流师

290

1800

/

培训结束即可考试

★维修电工

  290

1800

160

★车工

  290

1800

160

★数控车工

  290

1800

160

  ★数控铣工

290

1800

160

  ★模具设计师

290

1800

/

考试

方式

职业工种

高级/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鉴定费

培训费

耗材费

自主安排

电子商务师

240

1800

/

培训结束即可考试

 

 

全国统考

人力资源管理师

290

1800

/

11月中旬

心理咨询师

240

1800

/

理财规划师

240

1800

/

企业培训师

290

1800

/

温馨提示

以上五个职业工种,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报名考试费和培训费可获得全额补贴报销;

但不享受集美区“高技能人才”补贴,如,培训生活补助费1000元等。

请详细阅读了解【厦人社(2015)69号】和【厦集人社(2016)24号】文件。

 

重要提示:(全 国统考)(省统考)(自主安排)系指考试方式。全国统考职业工种,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省统考、自主安排职业工种,由福建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可全国通用。   加★为厦门市急需(紧缺)工种。

八、网络查询:

1、厦门市集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jmrl.jimei.gov.cn/(通知公告)。

2、厦门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http://cj.xmut.edu.cn/(点击:技能鉴定)。

九、 报名条件:全国统考、省统考和自主安排职业技术工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三级/高级(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根据【闽人社办 (2016)60号】文件规定,必须参加厦门理工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培训班,取得福建省人社厅颁发的《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方可参加报考)。

    十、市、区两级优惠政策:

  1. 可以凭证书获得全额报名费和培训费的补贴报销,政府文件依据:厦门市人社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15】69号)。

2、可以凭证书申请落户口厦门集美区,政府文件依据:《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市府办【2012】83号)。

    3、集美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政府文件依据:《集美区高技能人才租房补

贴实施细则》(厦集人社【2015】25号)。对于符合租房补贴的高技能人才,区政府给予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同一人可多次享受,累计期限不超过5年。

    4、取得厦门核发高级工以上证书的来集工作高技能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凭相关证明按施教区安排入学。政府文件依据:《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集府办〔2016〕6号)。

5、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部分优惠政策摘要:

序号

项目

受益对象

标准

条件

1

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

奖励

企业

新增培养或引进急需(紧缺)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500元、5000元、10000元补助。

集美辖区企业新增培养或引进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区财政分别给予相应补助。

2

我区户籍高职高技院校毕业生取得高技能证书补助

个人

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每人只限申请1次奖励。

1.集美辖区户籍高中(中职中专)毕业生;
2.入读技师学院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
3.毕业5年内取得急需(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

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贴

个人

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生活补助费。

1.辖区企业职工或本区户籍未就业(含下岗失业)劳动者;
2.参加本市各类技能培训、鉴定或全国、全省统考并取得本市急需(紧缺)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

高技能人才

政府津贴

个人

高级工300元/月、技师500元/月、高级技师800元/月。

1. 申请人在辖区用人单位工作满六个月;
2.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工种且为用人单位生产一线对口专业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
3. 集美区职业技术学校的技能指导型教师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对口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第1-4项政策规定,详见《关于贯彻落实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人社[2016]24号)

 

    十一、报名资料:

1、《职业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名处领取填写或发送邮件索取)。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2002年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登录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证明,需要以支付宝在线支付2元)。

3、二寸免冠正面照片(黑白)5张。

4、在职人员另需提交《单位工作证明》(报名处领取或发送邮件索取)。

十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通知规定。  

 

十三、注意事项:

1、本期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31日。

    2、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请到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认定的厦门理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取得厦门理工学院的收款收据,方可领取政府财政相关补贴报销款项。

    3、参加厦门理工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的培训,个别考试未能顺利通过的学员,可免费继续参加一次下期培训班【不含补考鉴定费:补考理论交20元;补考技能实操补交(A类125元、B类110元、C类100元)和培训与鉴定耗材费】。

   4、培训地点:厦门理工学院教学楼、相关实验室或厦门理工学院附属中专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

   5、培训时间:均为周末或晚上时间。

   6、培训开班:每一职业技术工种报名达40名以上,即可开班上课。

   7、关于各政策补贴对象享受补贴次数和申报时限的规定:

  (1)补贴对象每年只享受一次培训和鉴定补贴;

  (2)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享受一次补贴;

  (3)补贴申请时限为补贴对象取得相应证书起一年内。

 

                                  厦门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6月19日